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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召开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新闻发布会
2016-6-24 15:31|编辑: 黄萍|作者: 宋丹 |来源: 益阳在线 |查看: 6943 |举报


  益阳在线6月24日讯(记者 宋丹)今天上午,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我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新闻发布会。市国土资源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丁志明介绍我市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有关情况,并就不动产登记需提交哪些材料,登记后旧证是否有效等问题答记者问。

  不动产统一登记,是指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将土地、房屋、林木等不动产权利归属和其他法定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是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的重要内容,也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现代市场体系的必然要求,对于保护不动产权利人合法财产权,提高政府治理效率和水平,方便企业、方便群众办事等方面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办理不动产登记时,根据申请事项不同,所提交的材料有所不同,主要有登记申请书;申请人或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等。

  丁志明说,旧证包括房屋证、林业证、土地证等,在实施统一发证之前,旧证仍有效。另外,若权利证书的利用方发生变化,在旧证书未发生相关权利事项变化时,一直有效。

  此外,针对不动产权证书与以往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国土使用权证的区别,他解释,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合二为一,将权属信息统一登记到不动产权证书上,即两证变一证。不动产权证书主要记载不动产权证书号、权利人、共有情况、坐落、不动产单元号、权利类型、权利性质、用途、面积、使用期限及权利其他状况等内容。不动产单元号,具有唯一代码,相当于该不动产的“身份证号”,通过不动产单元号就可以锁定该不动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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