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在线6月23日讯(记者 宋丹)今天上午,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市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乐安就管理办法的有关情况作简要介绍。 我市纤维制品生产企业主要以生产学生服和絮棉制品为主,湖南省纤维检验局对学生服和絮棉制品生产企业统一实行信用等级评定。2015年通过省纤检局考核评定,我市有8家学生服生产企业和9家床上用品生产企业通过了质量信用等级评定。其中AAA企业5家,AA企业5家,A企业7家。目前,正在开展2016年度考核评定工作,今年新增申报学生服生产企业3家,省纤检局会定期向社会公布评定结果。另外,我市去年共完成纤维制品定期监督抽查74批次,市场监督抽查47批次,完成省局下达的重点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30批次,完成企业委托抽样检验152批次,受理消费者质量投诉5起。 《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2016年2月23日由国家质检总局正式发布,并于3月31日开始实施。《办法》共分为5章,总41条,是对2006年颁布实施的《絮用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进行的修订。该《办法》旨在加强絮用纤维制品、学生服、纺织面料等纤维制品的质量监督管理,提高产品质量,保障特殊消费群体的人身健康安全。 与旧的管理办法相比,新修订的《办法》调整的纤维制品为絮用纤维制品、学生服、纺织面料,也就是增加并强化了对学生服、纺织面料的质量监管;同时,确定了开展纤维——纤维产品的“全链条监管”,要求质监部门内部按照各有侧重、发挥特长的原则进行职能调整,通过日常监管、监督抽查等工作制度的实施,提高监管效率。 此外,《办法》还确立了集团购买质量监控制度、质量诚信制度、重点区域综合整治和质量提升制度、全链条监管制度、原料把关制度、质量标识制度、监督检查制度等7项制度。《办法》中,规定了生产者、销售者以及在经营性服务或公益活动中使用者的质量义务。通过引导生产者改善生产条件、建立原辅材料进货验收记录等,推动企业落实产品质量安全《办法》对絮用纤维制品、学生服、纺织面料的标识内容提出了具体要求,并规定了法律责任,发挥法律的引领和规范作用,对纤维制品的质量欺诈行为进行打击,提高纤维制品标识的规范化;《办法》明确了通过建立监督检查等多项制度,加大生产过程的监管力度,服务国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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