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个一”文化工程简报第11期
开展健康有益的文化活动 影响和改善农民生活方式
茅草街镇唯一村
南县唯一村北靠三仙湖镇,西隔藕池中支与厂窖镇相望,总面积1839亩。全村共有6个村民小组,居民319户,总人口1358人。该村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对农村文化活动“五个一”的工作部署(建设一个文化广场、修建一个群众文化活动中心、培养一批群众文化活动辅导员、打造一支特色队伍和创立一批特色节目),把开展好群众文化活动当作农村工作的重要基础工作来抓,在完善群众休闲健身广场等硬件设施的同进,广泛地开展多种多样的群众文化活动,极大地丰富了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先后被中共益阳市委、中共南县县委组织部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茅草街镇党委授予“两个文明建设先进单位”、“计划生育先进单位”、“综合治理先进单位”等称号。
一、抓领导,明责任,积极推动群众文化活动的深入开展
近年来,该村村支两委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践中深深认识到:物质是基础,文化是灵魂;经济是实力,文化是魅力;经济建设创造现实财富,而文化建设最终决定一个地方的发展。为此,村委班子从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农村文化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文化建设提到突出位置,纳入工作日程,做出详细安排和部署。他们通过多方筹资,广泛开展有益身心健康的群众性文体活动,营造出浓厚的群众文化活动氛围。
二、抓阵地,强设施,在构建完善的群众文化硬件设施上下功夫
该村党支部一班人始终认为:对于农民来说,喊十句口号,不如做一件实事。2010年,村党支部为构建和完善村级文化设施,在县体育部门的支持下,建起一个1000平方米的休闲健身广场,并添置了大量健身设施。随后,他们又进一步争取上级项目支持,投入约30万元建设一个高标准的文化活动中心,购置图书近10000册;争取县电视台支持,发展农村数字电视200户,丰富了当地群众的文化体育生活。
三、抓载体,促健身,广泛开展健康有益的文化活动
随着唯一村健身广场的建成,蓬勃开展的群众健身运动也成为了该村进行精神文明建设的新亮点。每当傍晚来临,该村的群众健身广场便十分热闹,40多位群众在村支书鲁芳明的带领下,在这里开展健身舞活动。鲁支书带头通过碟片自学和外出学习方式勤练健身舞蹈,积极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营造出了良好的社会风气。他们的这一典型做法吸引益阳电视台和益阳日报等几家媒体多次予以专题报道。近年来,鲁支书深有感触地说:“有了群众健身运动,村里打牌赌博少了,吵架纠纷少了,邻里关系融洽了,农村风气变好了,做什么事也喊得应了”,党群关系大大改善,班子战斗力、凝聚力明显增强。唯一村的村民生活正在朝着文明、有序、健康、有益的生活方式发展。
四、抓队伍,重培养,全力培育文明乡风打造农村文化品牌
为进一步培育符合当地实际的文化品牌,该村村委班子决定从抓队伍着手,引领和推动群众的积极参与。2011年,该村重点培养了陈大喜和吕腊先两位群众健身舞教练,两位村民每晚带领群众在广场上进行双人舞陪练,群众健身队伍多时可达到近百人。2012年,该村由贺桂香和江英两位村民带头,又重点组建了一支20余人的农民军鼓队,专门负责周围村庄红白喜事的演出。该军鼓队今年3月20日成立以来,已演出10余场次,每场演出收入2000元左右。不仅增加了演出人员的经济收入,也逐步探索出一条村级文化产业发展的新路子。
《刻骨铭心的岁月》获好评
作者:赵文
以反映党和人民在大通湖区战斗、奋进、创业为主要内容的历史纪实——《刻骨铭心的岁月》公开出版之后,获得广泛好评。
7月25日,湖南日报发表消息《刻骨铭心的岁月出版》。8月6日,益阳日报发表消息《农垦精神感动人——贺新充分肯定“刻骨铭心的岁月”一书》。8月15日,益阳日报发表消息《弘扬农垦精神推进产业发展》,文章报道在市委常委、宣传部长罗智斌主持的大通湖区研究挖掘整理农垦文化汇报会上,《刻骨铭心的岁月》得到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群华、市政协副主席夏甫清、副厅级干部李霖、市委党校校长龚政军及市政府秘书长胡捷等与会领导的一致肯定。9月1日,益阳日报发表著名作家刘春来撰写的书评《由一本书引发的联想》。同一天,湖南日报登载了资深记者肖爱冬的书评《闪耀在南洞庭的南泥湾精神》,上述两篇书评从不同角度充分肯定了该书出版的历史价值和现实意义。 |
益阳在线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益阳在线”或在视频窗口中有“益阳在线LOGO”标识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益阳新媒体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未经本公司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2、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按双方协议注明作品来源。违反上述声明者,益阳新媒体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益阳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本网站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看法,与本网站立场无关,文责作者自负。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联系的,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0737-4223659
1、凡本网注明“来源:益阳在线”或在视频窗口中有“益阳在线LOGO”标识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益阳新媒体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未经本公司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2、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按双方协议注明作品来源。违反上述声明者,益阳新媒体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益阳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本网站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看法,与本网站立场无关,文责作者自负。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联系的,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0737-42236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