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沿革
厂窖惨案幸存者 南县史称“南洲”。系洞庭湖新于之地。唐宋时期,洞庭浩渺。九都山居洞庭湖北滨,明山、寄山为湖中孤岛,至清代中叶,淤成南县雏形,形成百里沃野,各地居民纷迁麇集,光绪21年设置“南洲直隶厅抚民府”于乌嘴,光绪23年迁署九都。后改称南洲县,南县。建国后几经区划调整,成为现制。 1943年5月,侵华日军发动江南歼灭战。9日至11日共屠杀我同胞30000余人,伤残我同胞3000余人,强奸妇女2000余人,烧毁民房3000余间,焚毁船只2500余艘,制造了继“南京大屠杀”之后,又一震惊中外的“厂窖惨案”。
1965、1972、1983、1989年省、地、县各有关部门曾先后组成调查组,派出专人进行调查取证,并整理出大量调查史料。
1972年,厂窖公社党委组织有关人员发掘厂窖惨案里中村白骨坑遗址,发掘面积12平方米,起走尸骨4具作“厂窖惨案遇难同胞纪念馆”陈列展览之用。
1972年,厂窖公社在遗址区树立“千人坑”教育碑,1974年,《厂窖惨案血泪史》出版发行。1987年,“厂窖惨案遇难同胞纪念碑”建成,同时整理和收集大量的资料、文献和实物。厂窖惨案遗址成为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基地。
1985年,在厂窖惨案遇难同胞纪念碑的西南2米处,修建厂窖惨案遇难同胞纪念馆,馆舍占地面积500平方米,建筑面积200平方米,1987年落成以来,共接待前来凭吊的省内外党、政、军领导、社会各界人士、武警官兵、学生和日本友人等近一千万人次。
1995年,益阳市文物工作队对厂窖惨案新春村白骨坑遗址进行试掘,面积30平方米,清理暴露尸骨三十余具。
1995年,为“纪念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50周年”和“纪念抗日战争胜利50周年”,湖南省委宣传部、中共益阳市委、益阳市人民政府在厂窖镇召开湖南省爱国主义教育经验交流现场会。1995年,湖南省委将厂窖惨案遗址公布为湖南省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2000年4月,益阳市文物管理处、南县文物管理所对几处重点白骨坑遗址进行了小面积试掘,共试掘面积61.27平方米。
1987年,南县人民政府将其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并划定了保护范围。
1996年,湖南省人民政府将其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并重新划定了保护范围与建设控制地带。
1999年10月21日,南县人民政府为其树立了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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