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窖惨案遗址概况
厂窖惨案遗址位于湖南省益阳市南县厂窖镇,地处荆江南岸,洞庭湖西北滨,东北距县城34公里。总面积50平方公里。它三面环水,形如半岛,扼洞庭湖西北水路交通要道,在军事上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
1943年5月,侵华日军发动江南歼灭战。5月9日至11日在厂窖地区实行惨无人道的杀光、烧光、抢光的“三光”政策,屠杀我同胞30000余人,伤残我同胞3000余人,强奸妇女2000余人,烧毁民房3000余间,焚毁船只2500余艘,制造了继“南京大屠杀”之后,又一震惊中外的“厂窖惨案”。
抗战期间,日军在湖南制造了一系列大血案。杀死湖南人民57万余人,伤害湖南人民160多万人。“厂窖惨案”既是日本侵略军在华制造的第二大惨案,又是日军在湖南所犯罪行的典型案例。可以说,从被屠戮的人口密度、时空间隔,特别是奸淫掳掠手段之残暴来看,比南京大屠杀有过之而无不及,它以铁的事实记载了侵华日军在中国犯下的滔天罪行。对反驳日本帝国主义歪曲历史、掩盖侵华真相、妄图复活军国主义提供了重要的史证;同时,前事不忘,后事之师,启迪后人不忘外侮,自强不息,振奋民族精神,增强国防意识,为建设和保卫我们伟大的社会主义共和国而奋斗。
厂窖惨案遗址分布于厂窖镇,厂窖镇位于南县西南边境,东临藕池河中支,西南旁松澧洪道与安乡、汉寿县和沅江市南嘴隔水相望,北与武圣宫镇毗邻。厂窖惨案遗址及其纪念性建筑分布在厂窖的集镇所在地及自然村落至今保留下来的遗迹地区和具有代表性的纪念性建筑有:厂窖惨案新春村白骨坑遗址、厂窖惨案华中村白骨坑遗址、厂窖惨案遇难同胞纪念碑、厂窖惨案纪念馆等。这些遗迹和纪念性建筑物及展示物均保存较好,它们不但记录了侵华日军所犯下的厂窖惨案暴行,同时也记录了厂窖人民及外地难民奋起反抗,抵御外侮的民族气概与英雄事迹。
厂窖惨案遗址以铁的事实记录了侵华日军在湖南犯下的滔天罪行,是控诉侵华日军罪恶和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场所。目前,市文物处已经向国家文物局推荐厂窖惨案遗址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厂窖惨案遗址包括厂窖惨案新春村白骨坑遗址,厂窖惨案华中村白骨坑遗址,厂窖惨案里中村白骨坑遗址。梅阳婆墓、甸安哑河、血水河、绝户堤等,以及涉及到厂窖惨案的纪念性建筑物,如:厂窖惨案遇难同胞纪念碑、警钟亭、和平桥、厂窖惨案纪念广场与厂窖惨案纪念馆等。厂窖惨案遗址分布于厂窖镇的大部分自然村落,但同属于一个整体,遗址基本保存完好。
目前,厂窖惨案遗址已经入围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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