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山、资阳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及中央、省属驻益各单位: 根据2014年3月25日全市创交模工作部署大会精神,要求机关领导干部、公务人员带头模范遵守交通法规,市创交模办组织市行资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及三区创交模办对中心城区所有在册公务车辆今年第二季度交通违法情况进行了常规交通行驶、停靠等行为监控管理。经过对监控资料的统计,2014年4月1日至6月30日,共有293台公务车辆违法397次,其中资阳区38台55次,赫山区37台48次,高新区16台22次,市直单位202台269次。市直单位中,城建系统有42台违法57次,政法系统有37台违法52次,交通系统有22台违法37次,农水系统有19台违法24次,文教卫系统有16台违法17次,人社系统有6台违法7次等,特予以通报批评,并将相关公务车辆的交通违法情况以市创交模办的名义书面通报给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自2014年第三季度起,市创交模办将对违法次数较多的单位和车辆在媒体上定期公开曝光,并将各单位公务车辆违法情况纳入创交模考核内容。 希望各单位引起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本单位公务车辆的管理,杜绝交通违法行为。同时,各单位要加强交通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引导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到“远离交通事故,争做文明交通参与者”主题宣传教育活动中来,走文明路,开文明车,做文明人,携手共建路畅人安的交通环境。 专此通报! 益阳市创建国家交通管理模范城市工作协调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