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期(总第23期) 2014年4月14日 ●工作动态 我市正式递交创国家交通管理模范城市申请报告 【工作动态】 我市正式递交创国家交通管理模范城市 申 请 报 告 4月9日,受市长委托,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方华堂,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厅级干部李霖率市创交模办、市公安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专程赴省公安厅,代表益阳市向湖南省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正式递交创建国家交通管理模范城市申请报告,按照三年一次的创交模评审验收周期,我市将在2015年底接受国家评审验收。 我市自2012年8月启动国家交通管理模范城市创建工作以来,全市上下围绕创建畅通、安全的道路交通环境这个目标,以宣传教育工作为先导,不断完善道路交通管理机制,优化道路通行条件,提升交通科学组织管理水平,改善道路交通安全状况,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省公安厅交管局局长唐国栋代表省交安委首先充分肯定了目前益阳市启动创交模工作所取得的成绩。他认为,通过启动创交模工作,益阳文明交通宣传教育机制基本形成、道路交通规划体系逐步形成、路网整建工程取得成效、公共交通整建得到有力推进、交通秩序得到有效整治、创交模日常督查考核工作渐趋规范,目前已具备申报创国家交通管理模范城市的相关条件。省交安委将全力支持益阳创交模工作,并全程给予指导。同时,他指出,益阳基础条件薄弱,目前时间紧,任务重,要在规定时间内按质按量完成创建任务,益阳必须在以下几方面下硬功夫:一是要认真落实国务院30号、31号文件要求和精神;二是要高起点、高水平制定五大规划并实施,公交及慢行系统必须实现“绿色交通、以人为本”的目标;三是严格按照《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评价指标体系(2012年版)》规定,达到各项指标要求。最后,他强调,创建是手段,安全畅通才是目标。益阳市在创建过程中,一是要大力提高市民的交通安全意识。二是要最大限度预防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包括农村的交通安全,下决心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这是创交模工作一票否决的重要指标。三是在人流车流集中的城市主干道必须按规定要求设置中央隔离设施,以保障人的生命安全。四是认真贯彻落实《湖南省停车场管理办法》,尽快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五是高标准建设交通管理智能化系统。省交安委将严格按照创建标准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相关专家对益阳进行暗访明查,促推创建进程和工作水平。方华堂副市长对省交安委提出的宝贵意见表示衷心感谢,同时他表示,创建国家交通管理模范城市作为我市创建工作的重点,上下齐心,共同奋斗,力争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创建成为国家交通管理模范城市,进入全国“畅通工程”一等管理水平城市行列。 【知识链接】 “国家交通管理模范城市”基本情况介绍 2000年4月由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公安部、建设部关于实施全国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畅通工程”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18号文件),全国实施“创建国家交通管理模范城市”工作在各省、市自治区大中城市开展起来。公安部、建设部每年颁布一份《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评价指标体系》,专门组建了国家专家组,对全国的创建工作进行指导和等级评定。评价指标体系注重城市的交通管理体制、政策与规划、土地利用与公共交通、道路基础设施、交通管理设施和措施、交通安全教育及队伍建设、交通管理的现代化程度、交通秩序和交通通行状况、交通安全状况考核。对城市的交通规划、交通影响评价、公共交通分担率、道路网密度、车均机动车道面积、人均人行道面积、主干道平均车速、标线施划率、标志设置率、机动车和行人守法率、规范化停车率、万车事故和死亡率等70余项具体指标进行评价。评价指标体系按照各个城市的GDP和城市人口数量高低,把城市分为A、B、C、D类。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水平共分为5个等级,最高级别为一等。对申报二等管理水平以上级别的城市,必须由国家专家组进行初评和复评。公安部、建设部规定从2006年起今后每两年评定一次。一等管理水平城市,也称之为“国家交通管理模范城市”,标志着这个城市的道路交通规划、建设、管理的十分协调,城市道路交通环境处于良好状态,是全国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评价最高荣誉。目前,湖南省已有长沙、株洲、郴州等城市被评定为国家交通管理模范城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