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发﹝2014﹞2号 中共益阳市委 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 实施 意 见 (2014年2月20日)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中发〔2013〕4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4〕4号)、《中共湖南省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湘发〔2013〕5号)和《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印发<湖南省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办发〔2014〕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深刻认识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 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是新形势下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大决策,是顺应群众期盼、加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建设的重大部署,是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重大举措,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内容和重要保证,也是促进我市后发赶超,建设区域性生态中心城市、打造丽都益阳的内在需要和重要机遇。 当前,我市正处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抢抓新的重大机遇,破解改革发展难题,关键在党,关键在人。从总体上看,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的素质是好的,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是自觉的、坚决的,但也有部分党员干部群众观念淡薄,精神懈怠,能力不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不同程度的存在,致使发展动力不强、干劲不够,很多群众关心关注的现实利益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制约了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在全市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就是要切实解决党员、干部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优良的作风凝聚各方力量,形成蓬勃发展的良好局面。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一定要深刻认识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和市委的决策上来,切实增强开展活动的责任感、使命感和自觉性。 二、准确把握教育实践活动的总体要求 根据中央和省委统一安排,我市参加教育实践活动的范围为:市、区县(市)机关及直属单位和企事业单位,市属国有企业,乡镇(街道),村(社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基层组织。以市县领导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重点,突出抓好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的执法监管部门和窗口单位、服务行业,注重抓好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基层组织的教育实践活动,切实加强广大党员干部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 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以县处级以上领导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重点,以“四严四联转作风树形象”专项活动和“三访三化促发展解民忧”专项活动为载体,切实加强全体党员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和市委十项规定,进一步突出作风建设,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使党员、干部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作风进一步转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意识进一步强化,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为益阳科学发展、加快发展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组织保证、作风保证和精神力量。 要把“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贯穿活动全过程,充分借鉴运用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和经验,主题不变,镜头不换,发扬认真精神,坚持正面教育为主,坚持批评和自我批评,坚持讲求实效,坚持开门搞活动。切实做到 “六个注重”:注重领导带头、层层示范,注重聚焦“四风”、解决问题,注重敞开大门、群众参与,注重分类指导、有序推进,注重上下协力、衔接带动,注重严格要求、真督实导,确保活动不虚、不空、不偏、不走过场。 三、认真落实教育实践活动的重点任务 教育实践活动的主要任务是抓住反对“四风”这个重点不放,集中解决市、县领导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作风之弊、行为之垢来一次大排查、大检修、大扫除。同时,回应群众关切,维护群众利益,注重解决实际问题,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把改进作风的要求真正落实到基层,真正让群众受益。 (一)着力解决“四风”突出问题。形式主义方面,主要解决知行不一、不求实效,文山会海、花拳绣腿,贪图虚名、弄虚作假等问题。官僚主义方面,主要解决脱离实际、脱离群众,高高在上、漠视现实,唯我独尊、自我膨胀等问题。享乐主义方面,主要解决精神懈怠、信念动摇,追名逐利、贪图享受,讲究排场、玩风盛行,花天酒地、声色犬马,安于现状、拈轻怕重等问题。奢靡之风方面,主要解决铺张浪费、挥霍无度,大兴土木、节庆泛滥,生活奢华、骄奢淫逸,以权谋私、腐化堕落等问题。 在解决上述“四风”问题的同时,要针对本地本单位实际,着力解决自身存在的个性问题。市、县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要坚决防止和纠正政绩观不正确,为完成考核指标弄虚作假、急功近利,片面追求发展速度、忽视群众利益,换一任领导变一套思路,思想不够解放,不敢担当等问题。市、县直属单位要坚决防止和纠正部门利益至上,“中梗阻”,慵懒散拖、推诿扯皮、工作不落实、服务不主动,作风漂浮,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执法监管部门和窗口单位、服务行业要重点解决办事效率低下、服务意识淡薄、法律意识缺失,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暗箱操作、吃拿卡要,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部门之间推诿扯皮、争权夺利,有好处就争、有责任就推等问题。乡镇(街道)要重点查找和解决纪律松弛,不安心基层工作、走读现象较普遍,漠视群众利益,落实惠民政策走样,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回避矛盾等突出问题。村(社区)党组织要查找和解决软弱涣散,服务群众意识和能力不强、陈规陋习见怪不怪、办事不规范不公开等问题。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要重点查找和解决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不到位、党员荣誉感和归属感不强、作用发挥不明显、基础保障不力等问题。 (二)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坚持为民利民便民,本着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原则,切实落实各项民生政策,解决群众在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住房等方面的基本需求问题,解决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社会治安、执法司法、征地拆迁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解决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解决与民争利的问题。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加强与群众真诚沟通,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让群众办事更加便利、得到更多实惠,增强安全感、提高满意度,切身感受到社会公平正义。 (三)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以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为抓手,进一步深化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晋位升级工作,扩大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建设服务意识强、服务能力强、服务作风好的基层党组织书记队伍。加强和改进乡镇(街道)和村(社区)便民服务工作,全面推进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站(点)建设,加强党代表工作室建设,进一步改善服务群众的条件。全面推进“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工作,进一步完善街道大工委制和社区兼职制,全面推行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制度,提升服务工作水平。全面建立起以村党组织为领导机构、村民议事会为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常设议事机构、村民委员会为执行机构、村务监督委员会为监督机构的“四位一体”村级自治组织体系。努力把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成为集决策议事、便民服务、学习培训、综合管理、文体活动“五位一体”的村级综合服务中心。深化拓展“三访三化促发展解民忧”专项活动,推动活动从走访群众收集民情民意向解决重点问题转变,从慰问群众和扶贫帮困向促进全面发展转变,从抓好联系点工作向促进本职工作转变。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增强村级组织服务功能。健全服务保障体系,建立稳定的基层组织运转和基本公共服务经费保障制度,推动人、财、物向基层倾斜,落实关爱基层干部政策,充分调动服务群众的积极性,保证群众话有地方说、事有地方办、困难有人帮、问题有人管。 四、扎实抓好教育实践活动各环节工作 全市教育实践活动大体安排8个月时间,到9月份基本完成,具体到每个单位,集中教育时间一般不少于3个月。这次教育实践活动不分阶段、不搞转段,采取统一部署、梯次展开、压茬推进的办法,重点抓好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查摆问题、开展批评,整改落实、建章立制3个环节,各个环节可交叉进行,每个环节都要组织“回头看”,达不到标准的责令重来。深入组织开展“四严四联转作风树形象”专项活动,即把从严要求贯穿始终,真正在思想教育上严起来,在对照检查上严起来,在整改落实上严起来,在正风肃纪上严起来;把上下联动贯穿始终,做到教育联动深化、问题联动查纠、措施联动制定、压力联动传导,使教育实践活动各个环节的工作有效衔接、相互贯通、有序推进。 (一)学习教育、听取意见。重点抓好思想动员、理论武装和征求意见。抓好思想发动。各地各单位要召开动员会议,传达中央和省委、市委精神,对教育实践活动作出动员部署。要深入细致做好思想发动工作,切实把党员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充分调动起来。抓好学习教育。采取多种方式,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的光辉历史和优良传统,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尤其是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一批总结暨第二批部署会议上的讲话,学习中央编发的《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文件选编》等读本,开展理想信念、党性党风党纪和道德品行教育,开展“做群众贴心人”专题讨论和“入党为什么、为党干什么”大讨论。市、县机关及直属单位可采取中心组学习会、专题培训班、轮训班等形式组织集中学习。集中学习一般不少于3天。高校、国有企业、乡镇(街道)也要安排组织集中学习、专题讨论。其他基层党组织要运用灵活多样、务实管用的方式,抓好党员干部的学习教育工作。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开展“访基层群众、问干部作风”意见征集活动,直接到群众中去听意见,特别要听取工作对象和服务对象的意见。采取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上门征求意见、设立意见箱和热线电话等形式,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重视来信、来访等送上门的意见。对征集到的意见建议,原汁原味进行梳理,及时向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反馈。防止相互征求意见“公文旅行”、“函来函往”,防止“一窝蜂”下基层、重复征求意见。 (二)查摆问题、开展批评。重点抓好查找问题、剖析检查和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找准突出问题。围绕为民务实清廉要求,以理论理想为镜、以党章党纪为镜、以民心民声为镜、以先辈先进为镜,采取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相互帮、集体议等方式,查找“四风”问题具体表现,注重从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中查找“四风”问题。各单位要对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及有关规定进行检查,乡镇、村还要对照《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进行检查。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市、县机关及其直属单位领导班子、班子成员,以及乡镇(街道)领导班子、班子成员要自己动手撰写对照检查材料。要结合本职工作,认真开展对照检查和自我剖析,重点查找存在的问题,剖析思想根源和深层次原因,特别是要认真思考、正面回应干部群众所提的意见,提出实实在在、明确具体、便于实施的整改措施。要列出“四风”问题的具体表现、典型案例,对“三公”经费支出、职务消费、人情消费、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和住房、家属子女从业等情况要作出说明;从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党性修养、政治纪律等方面剖析根源;明确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主持起草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并在一定范围征求意见。除人数较少的边远村(社区)以外,其他村、社区党组织班子及“两委”主要负责人要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其他基层组织是否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可区别情况提出要求。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先由本单位党委(党组)书记审阅,再由督导组把关,然后由上级党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把关。领导班子和党委(党组)书记的对照检查材料还要送分管领导审阅。征求意见范围不广、突出问题找得不准、分析原因不深刻、整改措施操作性不强的,要打回重写,直到符合要求为止。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市、县机关及其直属单位领导班子,以及乡镇(街道)领导班子要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与每名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相互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同志之间要深入谈心交心,通过同志式的善意提醒、推心置腹的交流谈心,真正把问题谈开谈透、找准找实。督导组要在一定范围内找党员、干部个别谈话,全面了解班子建设情况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向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和班子成员通报。会上,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查摆问题,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班子成员既要进行深刻的自我批评,又要进行诚恳的相互批评。既揭短亮丑、动真碰硬,又实事求是、出以公心,不发泄私愤,不搞无原则纷争。上级党组织负责人和纪检机关、组织部门、督导组的同志要到会指导,开展点评,对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达不到标准要求的,督导组要当场纠正或责令重开。会后,在一定范围通报民主生活会情况。其他基层单位的党组织采取“一会四评”方式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办法。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会。 (三)整改落实、建章立制。重点对查找出来的问题进行再梳理、再归类,进一步聚焦“四风”问题,逐项列出问题清单,逐项制定整改措施,完善相关制度规定。市、县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和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乡镇(街道)领导班子,以及村、社区党组织班子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任务书、时间表和责任人;领导班子成员要制定个人整改措施。村(社区)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及其他基层组织可列出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措施。实行开门整改,向群众作出整改承诺,及时公布整改情况,请群众评价和监督。继续开展“电视问政”活动,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民生问题。上下联动抓整改。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一开始就改起来,从具体事抓起、从身边事做起、从群众最不满意的事改起,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做到真改、实改、快改。坚持抓住根本、标本兼治,把解决“四风”问题与增强党性修养结合起来,把提高密切联系群众的觉悟与提高群众工作能力结合起来,做到工作、思想一起改。整改工作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要把需要整改的问题与需要上级帮助解决的问题衔接起来,以上带下、以下促上,动真碰硬、攻坚克难,确保让群众看到变化、见到实效。狠抓专项整治。按照《关于持续深入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湘群组发〔2013〕45号)的要求,认真对照省委部署开展的34项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任务,制定完善专项整治方案,落实推进措施、牵头部门、具体责任人、时间进度表和检查评估、监督问责要求。同时,对违规借车、公车私用,举办奢侈宴请、赠送高档礼品、用公款参与高消费、游山玩水,公款送礼,“庸懒散”,挥霍浪费公款等问题,下猛药、出重拳,一项一项整治、一个一个攻坚。要结合履行职能职责和作风建设实际,确定专项整治重点,尤其要把整治侵害群众利益行为作为重中之重,不见成效不收兵。强化正风肃纪。坚持严字当头,坚决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整治特权病、冷漠病、懒散病。对有问题不整改、大问题小整改、边整边改再犯的,要严肃批评教育,必要时采取组织措施和纪律措施。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严格教育管理干部,立足于教育提高,促其改进;对群众意见大、不能认真查摆问题、没有明显改进的干部,要进行组织调整。对在活动中发现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要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或有关方面严肃查处。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对软弱涣散的基层组织,进行集中整顿;对长期不起作用甚至起负作用的党员,进行严肃教育或组织处理。加强制度建设。坚持于法周延、于事简便的原则,按照体现群众意愿、体现改进作风、体现提高效率、体现工作规律的要求,围绕解决“四风”方面突出问题,建立健全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加强“三公”经费管理、规范选人用人等方面的制度规定,推动改进作风常态化长效化。加强制度衔接,对中央、省委在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中出台的制度和办法,在贯彻落实的同时,要结合自身实际,进一步予以细化和完善并长期坚持。强化制度执行,提高党员、干部依法按制度办事意识,加强对执行制度情况的督促检查,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无视制度的问题。 五、强化分级分类指导 坚持从实际出发,根据不同层级、不同领域、不同对象提出不同的目标要求,具体任务和推进方式,有针对性地加强指导,防止生搬硬套,防止“一锅煮”、“一刀切”,给基层留足空间,增强活动实效。 (一)坚持有序推进。采取统一部署、梯次展开、压茬进行的办法,原则上按照市,区县(市)和市直单位,乡镇(街道)、区县(市)直属单位和市直单位二级机构,村(社区)等其他基层党组织四个层次依次推进。原则上区县(市)和市直单位教育实践活动动员会2月下旬至3月上旬召开;乡镇、街道、村、社区教育实践活动动员会安排在3月中下旬召开。坚持时间服从质量,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可结合实际,统筹协调、灵活安排时间进度。 (二)注重分类实施。针对各单位的不同特点,分类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具体任务和推进措施。市、县领导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紧紧抓住解决“四风”问题不走神、不散光,在找准和解决突出问题上下功夫、见实效。县以下单位要突出服务群众这个着力点,在增强服务群众意识、提高服务能力上下功夫,进一步深化驻村联户、“双联”帮扶、结对帮扶、志愿服务等工作,总结推广“三有两评”、乡镇干部“一人学一技”、“民情直达”工作法等经验做法,探索建立发挥党代表联系服务群众作用机制,把联系服务群众工作做扎实,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中受教育、转作风。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党组织要注重采取小型、业余、分散的方式开展活动。流动党员参加教育实践活动以流入地党组织为主、流出地党组织为辅。可采取送学上门等方式,组织离退休党员及年老体弱党员参加学习教育。 (三)发挥行业系统指导作用。在市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市国资委、市“两新”组织党工委(负责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市民政局(负责社会组织)负责指导抓好本行业系统的教育实践活动。按照省里安排,国土、工商、质检、国安等市、县部门分支机构的教育实践活动,由市、区县(市)党委负责实施。教育、卫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国土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城管、公安、信访、环保、工商、物价、税务、质检、食品药品监管等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要针对本系统本行业突出问题,上下联动开展专项整治,切实纠正行业不正之风。 六、加强对教育实践活动的组织领导 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社会关注、群众期盼。各级党组织要把开展活动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切实负起责任,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确保取得实效。市委常委会带头开展教育实践活动,认真检查反对“四风”的有关规定特别是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和市委十项规定的落实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提出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的措施,带头开展学习教育,带头听取群众意见,带头查摆“四风”问题,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带头整改落实,带头坚持统筹兼顾。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市政府党组、市政协党组,结合各自实际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市级党员领导干部建立联系点,示范带动全市教育实践活动。 (一)落实领导责任。各级各单位党委(党组)要全面负责本地本单位的教育实践活动,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认真制定活动方案,精心组织实施。纪检、组织、宣传等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市委成立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各区县(市)、乡镇及其直属机关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在抓好本级班子教育实践活动的同时,抓好本地区教育实践活动。各级各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切实强化领导。对需要侧重解决的问题,做到心中有数;对可能发生的复杂情况,进行分析预判,提出有效的预防和解决对策。对教育实践活动走过场的,要追究一把手的责任。要以好的作风组织开展教育实践活动,防止文山会海,力戒形式主义,绝不允许出现因教育实践活动而停止正常办公和营业,不给群众办事的现象。 (二)加强督促检查。市委向各区县(市)、市直正处级以上单位派出督导组,对教育实践活动进行督导。各区县(市)委向乡镇(街道)和直属单位派出督导组。各行业系统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分别派出巡回指导组,加强对本行业本系统的巡回指导检查。村(社区)等其他基层党组织,可由上级党组织派出活动指导员,联村(社区)党员干部、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党建指导员、科学发展指导员可以明确为活动指导员。要选派政治强、原则性强、责任心强的同志担任督导组成员。督导组要认真审阅活动实施方案、对照检查材料、整改方案等,全程参与专题民主生活会,督促抓好每个环节各项工作落实。要沉下去面对面开展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有效传导压力。要督促开展“回头看”,坚持标准、确保质量,防止降格以求。 (三)强化宣传引导。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宣传中央精神和省委、市委部署要求,宣传开展活动的成效。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宣传推介先进典型,特别要重视选树一批党员干部熟悉的、土生土长的身边典型,作为找差距、改作风的镜子。同时,加大反面典型曝光力度,发挥警示和震慑作用。把握好舆论引导的时机、力度和效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四)坚持统筹兼顾。把开展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与巩固扩大第一批活动成果结合起来,做到无缝对接、相互促进。把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与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做好当前各项工作结合起来,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