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9日至9月25日,朝阳工商分局根据省、市工商局的统一部署,将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专项检查整治行动,依法监督和严厉查处利用不平等格式合同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维护公平正义的消费环境。 合同格式条款,俗称霸王条款,是指合同文本提供方为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具体表现为商业广告、通知、声明、店堂告示,以及单据、充(储)值卡、会员卡上标示的须知和注意事项等,消费者一方往往是在不知情、不了解,被动甚至被迫的情形下接受要约规定,因而受骗上当的可能性比较大,其中,“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是霸王条款中较为常见的一种。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检查中介服务、健身、旅游、运输、餐饮、美容美发等行业,集中查处经营者利用合同格式条款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等各种违法行为。通过严肃查处一批合同格式条款违法案件,有效遏制消费领域“霸王条款”现象,全面净化消费环境,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为确保行动效果,该分局召开了专题会议,成立了工作机构,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治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强化督办考核等举措,确保此次专项整治收到良好的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