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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举全区之力推进园区建设大会战

2012-8-21 08:46| 发布者: 华城| 查看: 1733| |来自: 市园区办

摘要:   自6月19日,资阳区委常委扩大会议召开以来,全区上下牢固树立起工业、园区优先发展的理念,凝聚各方力量,推出多项举措,促进园区发展,为进一步理顺长春经开区体制,理清发展思路,加快推进全区新型工业化进程, ...

  自6月19日,资阳区委常委扩大会议召开以来,全区上下牢固树立起工业、园区优先发展的理念,凝聚各方力量,推出多项举措,促进园区发展,为进一步理顺长春经开区体制,理清发展思路,加快推进全区新型工业化进程,赢取全市园区建设大会战的全面胜利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加强领导统思想 成立了资阳区园区建设领导小组,由区委书记任组长,区委副书记、区长任副组长,区委、区政府、区人大、区政协相关领导任副组长,区委组织部、区纪委、区委办、区委政法委、区编办、区政府办等42个部门单位为成员,定期调度项目和园区建设。

  凝心聚力促发展 将服务园区建设情况纳入区统计、住建、税务、工信、经合等相关职能部门单位的绩效考核,分值占各相关单位个性目标分值10%以上;设立支持园区建设奖,以园区意见为主,对支持园区建设贡献突出的部门单位,由区委、区政府在区委经济工作会议上予以表彰,力争帮助经开区解决发展过程中遇到的一些实际问题,凝聚助推园区发展的强大合力。

  多项并举抓项目 明确对投资规模小于5000万元,用地规模少于25亩,每亩土地约定税收低于10万元的项目不单独供地;同意项目引进充分征求经开区土地价格、供地规模、项目选址等方面的意见;进一步严格企业生产“宁静日”制度,坚决杜绝不规范的处罚和收费;对落户经开区的每个项目,明确一个项目促进班子进行帮扶促进;对在投资规模、建设周期、税收强度等方面没有履约的项目,在报上级部门批准后,一律按照相关政策坚决予以清退。

  加强投入增循环 将原区城建投一分为二,理顺债权债务关系,将城建投优良资产划予长春经开区作为独立的融资平台,长春经开区范围内的所有土地用于经开区融资经营;将10%的区级财政收入投入经开区基础设施建设;明确国、地两局针对长春经开区所属企业的税收情况,单独建立信息平台,加强税收征管。

  以人为本推征拆 按照“整体规划、分类建设、分期实施、逐步过渡”的思路,抓好一号、七号一期3.8万平方米统建公寓式安置房和南丰等6个小区式集中联建安置点建设,明确安置点先址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征求相关资管委意见,进一步完善安置点相关配套设施;明确由区人社局牵头,扎实开展失地农民保障的调查摸底工作,逐步解决失地农民保障;从全区选调2名副科以上优秀领导干部,明确3名班子成员专抓征地拆迁工作,抽调5名农村工作经验丰富、善于做群众思想工作的干部充实长春经开区征地拆迁队伍;对在园区领导小组规定时间内完成征地拆迁任务的资管委和征拆安置部,按照征地款和拆迁款总额的0.5%给予奖励;建立征地拆迁联系会议制度,定期听取园区征地拆迁情况汇报,评估拆迁风险,化解征地拆迁矛盾,促进拆迁工作依法、公正、和谐。

  加大支持筑平台 区委将形成正式的书面报告,争取市委、市政府支持长春经开区升格为副处级单位;区委、区政府将积极向上汇报,全力争取市委、市政府的支持,争取尽快将高速公路以东4平方公里区域的规划调整到位,确保长春经开区调规扩区的顺利实施;区直相关部门将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用于发送园区基础设施条件。

  分清主次减负担 明确长春经开区在完成市里下达任务的基础上,由园区建设领导小组对经开区制定年度工作目标,单独进行考核,不参与全区街道、乡镇或部门单位的考核排名;对防汛工作原则上从明年开始实行剥离,确保长春经开区集中精力搞建设。

  进退有序强队伍 由区委组织部牵头制定有利于促进园区工作的选人用人方案,原则同意没有实践工作经验的人员不进经开区,照顾对象、退伍安置人员不进经开区,男年满45周岁、女年满40周岁的(管委会班子成员除外)不进经开区,对急需的技术人才允许经开区在全区随时选调,或采取企业化管理模式自主招聘;对于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的工作人员一律调出经开区,对不能适应园区工作节奏,难以完成园区工作任务的有编人员一律予以交流使用,对退伍安置等无编人员实行一年一聘,一律只出不进;原则同意经开区在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下达的工作任务之后,采取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奖励工资的模式,适当提高工资发放标准。

  截至目前,长春经开区各项工作在相关部门单位的大力支持下,按照6月19日区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正在有条不紊地进行,届时长春经开区将以更顺畅的体制、更清晰的思路、更强硬的措施,实现更好更快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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