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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无线电通信事业的开创者:曾三
2012-8-17 21:07|编辑: 王玲 |来源: 益阳在线 |查看: 27693 |举报

 

  曾三,1906年出生于湖南省益阳县新市渡高村,是中国共产党的优秀党员,无产阶级革命家,中共和人民解放军无线电通信事业的先驱、新中国档案事业的开拓者和杰出领导人,原中共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中央直属机关党委副书记、中央办公厅副主任。他为共产主义事业奉献了毕生精力,为新中国的档案事业、档案工作、档案学理论的开创和发展做出了不可磨灭的巨大贡献。
 
  曾三在青年时代就追求真理,1922年在长沙参加进步学生运动,1924年加入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 192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26年任中共湘区农委,1927年初任湘区区委做秘书。大革命失败后,在国民党白色恐怖的环境下,曾三辗转到汉口,又于1930年5月到上海中央特科学习无线电通信技术。1931年被派往江西中央革命根据地,担任报务员,实现了中央红军与在上海的党中央的第一次无线电联系。从此,在毛泽东、朱德等的领导下,曾三及其战友开创中国工农红军的无线电通信事业。曾三先后任苏区中央局电台政委、台长,并兼任红军通信学校政委。参加了第二、三、四、五次反“围剿”和红军二万五千里长征。1936年西安事变后,曾三赴西安,任红军联络处电台台长,1937年3月回到延安。曾三是中共及红军早期电台的报务员和领导者,为开创中共的无线电通信事业,培养机要人员,做出了重要贡献。
 
  1938年,赴新疆任西路军“新兵营”政治委员、党委宣传委员、政治处副主任。1940年3月到西安做秘密情报工作,同年11月返回延安。在延安,曾三先后任中共中央敌区工作委员会秘书处处长、第二室副主任兼政治处主任,中央办公厅机要科政治协理员、中央秘书处处长,并当选为中共“七大”代表和中央直属机关党委副书记。
 
   1946年冬,中共中央机关开始疏散转移。曾三和中央秘书处部分人员带着一大批核心机密档案,东渡黄河到晋绥,于1948年5月到达河北平山西柏坡,历经千辛万苦,胜利的完成了中共中央档案的安全转移任务,为保存宝贵历史资料立下功勋。在西柏坡,曾三参加了中共七届二中全会的记录工作。
 
  新中国建立后,曾三历任中共中央办公厅秘书处处长、秘书局局长、中央办公厅副主任、新中国第一任国家档案局局长、中央档案馆馆长、是第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和中共“八大”代表。
 
  从建国初到“文革”前,曾三致力于中共党和国家档案事业的开创、建设和发展。他提出了关于中国档案工作管理体制、基本原则和方针任务的意见,主持制定了一系列适合中国国情的档案工作规章制度,创办了中国第一个档案干部专修班、档案工作刊物和档案科研机构,积极倡导建立各级各类档案馆。在曾三的组织领导下,一个自上而下的全国档案工作组织系统、门类齐全的档案馆网络初具规模,使档案工作在国家建设和人民生活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曾三从1962年起先后担任全国地方志小组组长,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组长、名誉会长等职,在坚持马列主任、毛泽东思想为指导,继承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组织编纂全国新的地方志方面做了大量开拓性的工作。
 
  曾三从1951年至1961年连续担任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党委副书记、书记处书记职务,十分重视对干部的培养、教育,关心青年成长,为加强中央机关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做出了贡献。
 
  “文化大革命”中,曾三遭受迫害,身心受到严重摧残,但他坚贞不渝,刚直不阿,与林彪、“四人帮”集团进行了坚决的斗争。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曾三的冤案得以彻底平反,恢复工作,当选为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十二大”候补代表、中共中央顾部委员会委员和“十三大”特邀代表。曾三坚决贯彻执行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领导档案工作的恢复和整顿;为适应中共工作重心转移的需要,及时向中央提出了开放历史档案的意见。在退居二线后,曾三一如既往地关心党务和国家大事,关心党风建设,关心档案事业的建设和发展,为共产主义事业奉献了毕生精力,为新中国的档案事业、档案工作、档案学理论的开创和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1990年11月28日曾三因病医治无效在北京逝世,享年85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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