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益辉,资阳区沙头镇纪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自参加工作以来,于1996年开始,李益辉在乡镇纪检监察工作岗位上一干就是16年,受上级表彰28次,立功3次。他恪尽职守,秉公办案,清廉自律,默默地用自己的实际行动书写着对党、对人民、对纪检监察工作的热爱,得到了各级领导和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 任劳任怨,敢挑重担 纪检监察工作是一项繁琐的工作,不仅要有娴熟的理论知识和良好的业务素质,更需要一种爱岗敬业的精神。乡镇纪检监察李益辉承办的纪检案件就达60余起,其中违法计划生育的党员30起,开除党籍的10人,查处违反财务制度的党员20人,涉案资金500多万元,查处涉赌党员10人,收缴赌资100多万元。他不仅担任纪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还先后在镇里担任计生办大队长、综治办主任、民政所所长、机关党支部副书记。在各项繁忙的工作中,李益辉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充分发扬共产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尽力尽心干好每一项工作,不抱怨、不计较、不拈轻怕重,乐守清贫,甘于奉献。无论是日常工作,还是违纪违法案件查处和审理,他都安排得井井有条。于2000年被资阳区委评为优先共产党员、资阳区纪检监察工作先进个人;2006、2007、2008、2009、2010、2011年被资阳区人民政府评为优秀;2009年被资阳区政府记三等功。 坚持原则,无私奉献 作为纪检、监察干部,关键问题上就要敢说真话、敢用权力、敢于把关。李益辉深知在纪检办案过程中会得罪一部分人,但是他说:“干这个工作,不得罪人不可能。但工作总得有人干,既然干了就不能怕得罪人!”今年,一个姓何的党员因为违反了计划生育政策,按照规定得受处分,这位党员跟他关系很好,在办案时,希望他能关照一下,在领导面前说说好话,但他不讲私情,严格执行《共产党员纪律处分条例》及相关规定,严格按要求进行查处,开除党籍。按照上级规定,镇纪检监察所办的案件上级纪委每年都要检查,有的同志对此不以为然,认为就走走过场,可李益辉每每听到后就说:不要不注意这些小细节,我们办案就要把它办成铁案,我们不能因为我们的疏忽使一个应该受纪律处分的人没有受到处理,更不能因为我们的疏忽冤枉了别人。为了能高效办好纪检监察案件,他翻阅大量的书籍自我充电,同时在办案中不断学习、借鉴,在实践中不断总结、提升,他的纪检工作也得到了上级及同事们的肯定和支持。 严格要求,时刻警醒 李益辉一贯以来严格恪守、忠诚、公正、严明的纪检精神,时刻绷紧纪律作风这根弦,认真学习党纪条规,牢固树立自律意识,以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用制度规范自己的行为,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禁止别人做的自己首先不做,做到不为私心所忧,不为名利所累,不为物欲所动。 李益辉围绕纪检工作的发展需要,脚踏实地,兢兢业业做好纪检监察工作,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为镇纪检监察工作贡献着自己的一份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