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学习型组织创建”辅导报告会制度 益办﹝2013﹞15号 为进一步加强学习型组织创建工作,全面提高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提升领导干部的服务能力、执行能力、创新能力,促进益阳又好又快发展,市委决定,建立和实施本制度。 一、时间 辅导报告会原则上每季度举行一次,一般安排在工作日,每次辅导报告会一课控制在90分钟左右,如增学在三小时左右。 二、参学人员 参加辅导报告会人员为:市委常委、市人大常委会正副主任、市政府副市长、市政协正副主席、益阳军分区班子成员;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市委党校校长,其他在职副厅级以上干部;市委副秘书长,市政府正副秘书长,市直及中央、省属驻益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相关单位班子成员,有关区县(市)负责人。 三、主题 1.每场辅导报告会明确1-2个主题,主题由市委宣传部负责,并由市委办、市委讲师团、市委党校协商,按程序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确定。 2.辅导报告会主要围绕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益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工作重点等来选择主题。 四、会务组织 1.专家邀请由市委宣传部牵头负责。市委宣传部、市委讲师团根据辅导报告会主题,邀请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或相关领域的权威人士作专题辅导。 2.会务组织由市委办公室、市委宣传部牵头负责。 五、纪律要求 1.请假。参学人员要提高对学习型组织建设的认识,自觉参加辅导报告会,不得无故缺席。因事因公不能参加辅导报告会需请假的,必须报市委主要负责人批准,单位主要负责人经批准请假的,要派一名副职参加。 2.会场纪律。参学人员在辅导报告会期间要遵守会场纪律,做好学习笔记,不迟到早退,不做与学习无关或影响学习之事。 3.考勤。市委宣传部、市委讲师团负责辅导报告会的签到、考勤,对无故缺学情况进行通报。 六、成果运用 1.强化考学。市委宣传部、市委讲师团负责对参学人员学习笔记进行检查、组织展示,并根据学习内容安排开卷考试,每次课前安排半小时考试,考学成绩作为考核单位创学工作的重要内容和领导干部学习态度的重要依据。 2.成果运用。参学人员要密切联系工作实际,开展广泛调查研究,形成一批有价值的心得论文、调研报告。优秀心得论文和调研报告由市委宣传部推荐在市级媒体刊发。 3.集中展示。参学人员学习成果在市委市政府办公楼一楼大厅予以展示。各相关单位要采取各种形式利用学习成效,在学以致用上下功夫,并由市委宣传部组织集中巡查。 中共益阳市委办公室 2013年5月3日印发 |